【信息时间:2024-04-24 10:26:35 阅读次数: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三门峡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和《三门峡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 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比例
抽查时间:全年;随机抽查比例:20-100%。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全县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道路旅客运输、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水运企业监督检查、对交通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流程
从随机抽查对象中随机抽取抽查的企业,检查人员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既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要做到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主体不低于市场主体名录库的5%。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三)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 2 次。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协调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
(四)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实行全流程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五)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公示。
(六)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部协同联动
本次抽查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局法制股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确定具体抽查时间、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后,由局法制股通知相关股室有关人员参与检查。
(二)全程记录检查过程
执法检查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并如实填写《“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
得签字或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
(三)及时公示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人员要及时汇总填写《“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表》,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局法制股,由法制股录入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四)妥善保管检查资料
各有关股室、单位要指定专人保管检查过程中的文字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附件:卢氏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和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