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09-14 阅读次数: 】
渑池县陈村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公告
(公告文号:202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露天矿山整合布局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渑池县人民政府同意,渑池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河南正大拍卖有限公司对渑池县陈村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依法进行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渑池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渑池县会盟路东段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渑池县陈村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渑池县陈村乡北西方向约5公里处
面积:0.5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3857252.877 |
37557476.971 |
2 |
3857426.730 |
37557782.057 |
3 |
3857707.085 |
37557935.337 |
4 |
3857709.204 |
37558115.883 |
5 |
3857416.057 |
37558103.021 |
6 |
3857427.886 |
37558273.698 |
7 |
3857239.625 |
37558318.073 |
8 |
3857165.237 |
37558141.901 |
9 |
3857081.492 |
37558184.631 |
10 |
3856990.779 |
37558360.873 |
11 |
3856831.530 |
37558359.924 |
12 |
3856787.576 |
37557898.945 |
13 |
3856840.336 |
37557899.593 |
14 |
3856837.096 |
37557850.544 |
15 |
3856780.150 |
37557805.758 |
16 |
3856764.366 |
37557626.261 |
* |
740 |
913 |
资源储量:11054.34万吨
开采标高: 740米至 913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获评审通过。矿山的生产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和建设、安全、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建设绿色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预存计划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在开采过程中边开采边治理,目标是采矿终结后,对露天采场进行回填覆土,损毁区域全部治理到位。
拟出让年限:13年
起始价:34000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有建筑用石料加工资格的、且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系统未列入异常名录、河南省矿产资源管理“黑名单”、未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两年内的矿权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老赖)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竞买; (二)本次交易(拍卖)只接受独立主体,不接受联合体;(三)本次交易(拍卖)只接受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四)本次交易(拍卖)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09月16日 上午10时
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现场获取,本次出让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口头竞买申请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2021年09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拍卖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口头竞买申请。交易(拍卖)报名联系人:王先生139 0921 813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竞买人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四)竞买人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提交竞买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验原件);(五)竞买承诺书;(六)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书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方为有效。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取增价方式竞拍,价高者得。竞得人(买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买受人)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委托人)渑池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八、风险提示
矿业权资源受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影响,决定了矿山投资系高风险投资,该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当承担以下潜在风险,提示如下:(一)标的拍卖成交后,成交之日起,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买受人)自理和自担;(二)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本采矿权资源报告储量与实际储量可能存在差异,标的展示期间竞买人应自行前往到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成交,不得反悔,不得以储量欠准、有害物不祥、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开采期限等违约要求;(三)采矿许可证由竞得人(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法律、法规、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等制约,致使竞得人(买受人)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竞得人(买受人)应当自理和自担;拍卖人、出让人(委托人)概不负责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竞得人(买受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并有权追偿竞得人(买受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竞得人(买受人)因前述违法、违约行为致使本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款的,竞得人(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异议时,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一)放弃买受情形的、提供虚假信息的、冒名顶替的、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影响拍卖结果的、不符合竞买人、竞得人(买受人)条件的; (二)成交后反悔的;(三)成交后竞得人(买受人)不按拍卖文件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四)不按约定交付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五)违反法律、法规、拍卖文件的。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买受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拍卖合同或非因拍卖人原因造成拍卖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拍卖佣金、成交价款按拍卖人与竞买人、竞得人(买受人)拍卖合同约定履行;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时,竞买人、竞得人(买受人)应当付给拍卖人以上款项外,尚须付给拍卖人逾期利息(月息按2%,时间从拍卖日起,不足整月时按整月计付)、违约金、追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
本公告在渑池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河南省正大拍卖有限公司